- 1、沈阳市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 2、2015年沈阳医保住院自费部分二次报销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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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一)

优质回答沈阳市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费用达到一定的起付标准:在沈阳市,职工医保的二次报销起付标准通常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这意味着,只有当患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才能申请二次报销。
2. 符合医保目录和报销规定:二次报销的医疗费用必须是在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且符合医保报销的规定。例如,某些昂贵的进口药、特殊检查和治疗等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因此不能纳入二次报销的范围。
具体来说,沈阳市的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报销材料。当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医保管理部门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二次报销申请。
其次,医保管理部门或经办机构会对患者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合规性和真实性。如果审核通过,患者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获得二次报销的费用。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二次报销的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有一定的规定。例如,沈阳市的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50%,且最高限额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因此,在申请二次报销时,患者需要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沈阳市职工医保的二次报销条件主要包括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和符合医保目录及报销规定。患者需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和报销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向医保管理部门或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了解当地的二次报销比例和限额等具体规定。
2015年沈阳医保住院自费部分二次报销怎么报 (二)
优质回答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在住院时,如果在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超过600元,可以享受“二次报销”。这项政策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补偿款自2012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发放,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面向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两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则不在该政策覆盖范围内。
报销的具体条件为: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0万元)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根据不同自付金额段有所差异,从40%到70%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超过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后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一致。若参保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将无法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011年的补偿方式是按年份分批发放,而2012年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
补偿款发放的具体方式包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补偿;其他退休人员、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后,通过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补偿;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补偿。
2011年和2012年符合补偿条件的人次分别为17.9万和16.8万,其中9.2万人次不需要到医保局办理,补偿款直接打入养老账户;其余8.7万人次需要申报。
对于单位和个人的申办流程,需要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查看报销明细,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携带身份证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触摸屏、医保网站、自助语音电话或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本人2011年及以后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情况。
举例说明,一名在职职工在某三级医院发生住院费用36000元(包括甲类药品8000元、乙类药品16000元、体内置放材料12000元),起付标准1200元,自付比例14%,最终自付200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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